问题 | 租户不交燃气费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租客多次拖欠燃气费,是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甚至解除租赁合同。 若租赁合同对拖欠费用事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房东不能直接解除租赁合同,而应当给予租客一个合理的支付时间,在租客再逾期未交时,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客多次拖欠费用,需要经反复催缴的,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租赁合同,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拖欠费用和拖欠租金也是相同的道理。 一、新房东加租毁约了,承租人应当怎样维权 新房东加租毁约了,租客可以向居委会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维权,也可以凭借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新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新房东无权单方加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联系不上租客应该报警吗 不交租金联系不上租客可以报警。能够与租客进行协商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恶意欠租的,出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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