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与台湾人结婚,并且在台湾上报户口并查验无误之后,大陆配偶在台湾居留总时间超过2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2、台湾人和大陆人民结婚生子女,户口在大陆者,小孩未满14周岁,可以随时以依亲方式将户口迁往台湾,但必须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3、台湾人收养的大陆户口人民,年纪未满14周岁,具有合法收养手续,可以比照结婚生子女办理。4、投资移民,个人在台投资超过30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600万),可以将户口前往台湾定居。5、特殊行为人民,经由第三地前往台湾,可以定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