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儿子是在葡萄牙出生的,想办理中国的户口如何好?需要向政府机关申请加入中国籍。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2、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但是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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