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工程建设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有:首先是公开招标。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采用这种招标方式可以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工程质量和缩短工程建设的工期。其次是邀请投标,也称为有限投标,这意味着投标人邀请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投标邀请的形式出价。采用这种投标的方式,由于受邀参加比赛的投标人数量有限,不仅可以节省投标的成本,而且可以提高每个投标人获胜的机会,是十分有利于投标和投标。然而,这种类型的招标极大限制了竞争的范围,并排除了许多可能的竞争对手。这不符合自由竞争和平等机会的原则。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