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向招录警察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6、报考学历要求大专或本科,因地区差异,要求有差别。 招录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录用计划范围内,根据毕业生报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录用。 招警考试种类:一种是本省的招警考试;另一种就是政法干警体制改革培养,这是一种定向培养,就是考了这个公安部门,但是还需要读两年书,在学校通过考试合格,拿到专科或本科毕业证才能正式录用为警察。 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7.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6)一份; 9.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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