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但房子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并且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在租期内违约怎么办? 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期内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请问承租人如何提前退租 承租人提前退租,如果构成违约的,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构成违约的,可以和对方签订终止租赁协议,以避免产生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房东违约应该怎么赔偿 房东违约这样赔偿: 1、如果房东在收到定金后后悔不愿意将房子租给承租人,房东需要赔偿承租人双倍的定金;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赁过程中,房东和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 3、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违约赔偿问题,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造成租户损失的,房东仍需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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