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强制扣划的钱给谁了 1、被强制扣划的钱是给对方当事人。有了生效判决,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就会划走钱,给对方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强制扣划的情况有哪些 1、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4、涉及住房消费类债权债务纠纷,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支付房租引起的债务纠纷的; 5、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系被执行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