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消防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主要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消防法律法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 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