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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的离婚调解书丢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1、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2、夫妻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调解书丢失的,如果在办理再婚时可以去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带上身份证去找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印离婚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面加盖法院档案室的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 3、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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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