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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继承父母土地证有什么手续
释义
    子女继承父母土地证应办理以下手续:
    1、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去土管局持公证书过户;
    2、办理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证明、家庭、继承人情况证明;
    3、如果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就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父母的土地的继承情况如下:
    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2、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3、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
    4、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会承包继承权,如果继承,那么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综上所述,因为法律强制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想在父母生前把父母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是通过买卖房屋或者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方式来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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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