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邮件如果丢失了邮局不负赔偿责任 |
释义 | 按照国家邮政局最新的业务处理规则,如果因为邮局的责任造成发生挂号信函的丢失损毁,由邮局与用户协商解决,赔偿的最高标准为:退还全部邮资,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资的两倍。对于因邮件丢失损毁而造成的其它损失,邮局不负赔偿责任。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当 EMS国际快递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时,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退还所收邮费及特殊查询费。在确定邮件损失、损坏、不足或延误后一周内支付赔偿的期限。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坏,每件可获得400元人民币的赔偿。信件、资料类邮件丢失,损坏每件400元。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邮件损坏怎么索赔? (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 (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 (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 (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章赔偿损失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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