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列支费用是指符合医保条件在医保统筹费用中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渠道列支: 1、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安排; 2、基本医疗保险费列“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科目;其他事业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列支,列“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费”; 3、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列“经营支出”科目;企业按照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各自所占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的比例,在职职工列“应付福利费”;退休人员列“劳动保险费”科目。 医保范围内费用有两层意思分别如下: 1、使用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在当地的医保药品目录和医保医疗器械目录里; 2、费用的金额符合当地医保给付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