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喉癌医疗费用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应依法进行维权。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但如果保险人未按照约定缴纳保费或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因此,在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调解: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促使保险公司与其协商解决争议。 2.诉讼: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约定,赔偿医疗费用。 3.仲裁: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因合同解除或者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返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将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交由仲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