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针对部分注册了“西安市民一码通”却未通过审核的,可参照以下解决方式: 1、 核实注册“西安市民一码通”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特别提示:如在一码通个人身份证号码显示不全,请重新填写提交,确保和报名信息一致); 2、如不一致,请先通过“西安市民一码通”修改个人信息(须于10月15日19:00前完成); 3、如“西安市民一码通”信息填写正确,但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发送邮件至组委会邮箱(邮箱地址: xian42195@126.com),修改个人报名信息(须于10月15日19:00前发送邮件); 最终审核结果将于10月16日通过短信发送给报名选手。 中国公民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国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