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一、设立有限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