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材料主要有: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各方合法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住所使用证明; 8.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等。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流程和内资企业的注册流程类似,都需要按照流程依次办理,带好所需材料并取得相应机关的批准。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有什么限制?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在股权发生变动是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1、产业限制。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用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2、外资比例限制。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3、审批限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按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