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二手房卖房流程 |
释义 | (一)买卖双方交易之前协商沟通后共同同意。 (二)卖方提供房屋的所有合法证件,买方就可以交纳一定的购房定金,然后买卖双方根据协商的意见,签订正规的合法买卖合同,合同内必须包括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具体事项,合同需要一式三份。 (三)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然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将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会给予批准过户的回复。四、房产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设定的审批权限进行逐级的审报,得到批准之后,交易的双方可以进行办理立契的手续。 (四)由买卖双方交纳各项税费。 (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之后,买方就可以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单,到发证部门领取新的产权证。 (六)如买方有贷款,等银行对房屋审核之后,再确定可以贷款的额度。等取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银行就会一次性发放贷款。 (七)买方拿到新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的房款,卖方再将物业费结清之后,二手房交易就可以到此结束了。 一、二手房过户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一)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三)签署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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