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各工委文明办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于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法律依据: 《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各工委文明办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于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