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哪些 |
释义 | 1.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人员管理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 3.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业务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一、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二、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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