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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有什么不同
释义
    一、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吸收合并: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区别:吸收合并被合并方会注销,而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依然存续。
    二、吸收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吸收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货币资金付给原有公司股东,被吸收方公司股东因此失去其股东资格。
    2、吸收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东获得存续公司(吸收方)的股份,从而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存续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并对被吸收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
    三、吸收合并的作用
    1、构建新的资本运作平台,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2、整体上市有利于企业内外资源的整合。
    3、减少不公正的关联交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一体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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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