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股合并是指合并后,一家公司的拥有的股份已经达到可以控制所有表决的比例。 一、公司合并的特征与法律效力 公司合并的法律特征有: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3、公司合并是一种不需要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 二、公司合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公司合并的注意事项有: 1、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应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4、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或是提供担保。 三、什么是企业并购 收购与兼并是企业外部扩展的主要形式,收购和兼并统称为并购。企业收购,指一个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企业兼并,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兼并也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统称为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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