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后,老身份证是否继续有效? |
释义 | 改签户口后,老身份证仍可使用,只要有效期内。对个人户口迁移后的身份证办理,国家没有强制管理办法。换领新证的情况包括有效期满、姓名变更、严重损坏或错误登记。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时,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中记录住址变动。换了新的户口本,未变更内容的旧本可继续使用。补领的户口本因损坏则不能使用,挂失的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建议冒用。找到旧户口本应妥善保管或交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作废。 法律分析 一、改签户口后老身份证还可以用吗 如果身份证在有效期以内则可以使用,国家没有对个人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如何办理的强制管理办法。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换了新的户口本老户口本还可以用吗 办了一个新的户口本,户口本上内容未作变更的,旧的仍能使用。如果是户口本补办,与原来的基本信息一致,也是不会作废的。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办了一个新的户口本,户口本上内容未作变更的,旧的仍能使用。如果是户口本补办,与原来的基本信息一致,也是不会作废的。 因损坏而补领的户口本,不能继续使用: 1,被挂失的户口本,本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又找到的前提下),但是不建议当事人使用,其他人不能冒用,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当事人找到旧的户口本的,应妥善保管,或者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本相关规定,如果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未作变更,可以继续使用。办理新的户口本时,如内容未变更或与原户口本基本信息一致,旧户口本仍可使用。但需注意,损坏的户口本需补领,旧户口本不宜继续使用,应妥善保管或交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作废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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