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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律师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欠据与借据都能够作为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换句话说,在司法解释层面,二者并不存在特别大的区别。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欠据与借据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首先,二者背后代表的债权性质不同。欠据主要代表的是,债务人因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从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的清偿期已经届满。借据代表的是,尚未约定具体清偿期的债权,在借据中,债权债务合同并没有约定具体的履行期。但是总体来说,欠据与借据都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明,二者在法律效力上并不存在差别,只是对于债权的性质存在部分差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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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