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6分。 驾驶员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只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最高可减免6分。 但有以下七中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注意事项: 在开始学习之后,平台会随机进行人脸识别,确保是本人在学习。(若识别不通过 ,则相应时段的学习无效。) 累计学习时间满三十分钟后,就可以提交学习完成的申请。(若暂时不提交,则可以在学习界面随时进行提交,或系统将在三日后自动提交。) 法律依据: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号)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