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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适用简易程序,什么情况适用简易程序三年以下
释义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称为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哪些情况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范围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简易程序适用于什么样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称为简易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民诉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范围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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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