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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分公司的总公司如何做账
释义
    

法律主观:
    


    1、分公司是 非独立核算 ,当然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发票。 2、即使向税务局领购发票也得总公司去领,然后由各分公司领回再开具。开具后,回总公司报账。对于 分公司注销 的,不需要清算, 分公司债务 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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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