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分公司外账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开设分公司的外账,如果是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的财务的,由分公司自己申报增值税;如果没有独立的财务的,就要总公司出财物报表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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