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诉讼费的收据弄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诉讼费专业名称叫案件受理费。如果该收费票据丢失,可以找案件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的卷宗里有一联是该收据的附卷联,让法官复印附卷联并由法官、庭长、院长分别签字后可以进行退费。 一、在外省的法院罚金怎么交 缴纳的方式是由法院开缴款通知书,拿到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专户。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按规定执行罚金刑应是原审法院,但在服刑地法院缴纳也是可以的。 二、法院罚金可以异地交么 法院罚金不可以异地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外地的法院不可以交。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由承办法官或所在刑事审判庭的庭长查询原判决结果并开具交款通知书至其财务部门交纳,当然财务部门一般会另行开票让你去相应的银行交纳。 三、法官为什么劝原告撤诉 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但对问题也要辩证的看待。有时法官认为撤诉后寻求其它渠道解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此法官也只能用“劝”而不是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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