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指的是买方的名称,有两种情况,分别是如自己购买的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需要报销的话就可以写单位名称。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