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儿童主要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虐待儿童的情形有: 1、身体虐待;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 3、性虐待,即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综上所述,虐待儿童的情形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以及疏忽儿童导致的伤害。虐待罪的构成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以及客体方面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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