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儿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方式争取娘家的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规定的女儿享有的份额继承。没有遗嘱的,女儿可以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