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
释义 |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申请仲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同时须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申请时效问题。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农民工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特别注意时效的把握。 二、是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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