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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制定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后,依法制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好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必备的条款,并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一、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否需要两份
    需要。劳动合同变更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二、产假后调岗不接受该怎么办
    产假后调岗不接受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其内容应该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条款。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确定的,如果需要变更,也应该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对于产假结束的女职工,需要更换岗位的,应该和该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否则,企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为什么学校要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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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