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金融企业账务处理的影响 |
释义 | 商业银行在提供应税服务主要为:存贷款、资金清算业务、国内支付结算业务、外汇业务、固定资产的购买与清理、中间业务、理财产品、保险、同行业拆借等业务。征收增值税的方法是通过计算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来确定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多少的。其中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是通过增值税发票来确定的,而银行的贷款、结算、理财等许多业务是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所以银行业应该按照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进行征收。同时也应明确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对于不同的应税项目,应该采用不同的增值税征收方法。银行大部分经营收入来自为个人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销售理财、保管物品收取的手续费用及和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其中中间业务收取服务费和佣金收入的应该采用简易征收办法。银行的主要营业成本为存款利息支出、银行之间往来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等。银行取得营业收入,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同样发生业务支出时,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当月末进行纳税申报时,根据进销税差额来确定当期所纳增值税税额。 例: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向当地一家服装厂发放贷款,2014年第一季度含税贷款利息56500元,季末收到利息,同时当季度付出该企业含税存款利息支出33900元。注:假设该银行适用于13%的增值税税率,则怎样对该银行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解析:由于贷款利息产生的销项税额=56500÷(1+13%)×13%=6500(元),利息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33900÷(1+13%)×13%=39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为: 当取得贷款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服装厂应收利息户56500 贷: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 同时,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服装厂户56500 贷:应收利息---服装厂应收利息户56500 当付出利息支出时: 借:利息支出----服装厂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 贷:应付利息---服装厂活期存款应付利息户33900 证券行业与保险行业日常主要收入为相关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他们几乎没有进项税额抵扣来源。如果还是按照常规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必然会加重这些行业的税手负担,制约证券业与保险业的发展,以至于在全球公开金融市场中失去竞争力。这时我们可以简易征收的办法,其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一律按3%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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