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提交的资料: 1、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5岁的可不提供);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针对女性职工满50周岁,以达到职工身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理由申请办理离休、退休提取的情况。如均不能提供《职工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的,可由职工提供单位的退休证明和本人的保证书,且职工退休销户提取后不能再给予开户缴存。 一、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公积金提取申请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会退还资料原件。如果资料缺失或资料不正确,会在审核时被当场退回,可根据相关提示重新整理好后再次申请; 3、最后申请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等相关手续。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只需满足相关条件,且资料准备齐全,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不得中止和中断;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 2、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 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基金,主要用于购房支出。一次性付款买房后一年内可提取1次,贷款购房在还款期内每年都可提取1次,即使出国定居、退休等情况也可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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