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3)原籍户口簿; (4)单位开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流程有哪些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住房公积金的核心营业大厅领取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且了解服务指南上的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拿着单位核实后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核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核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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