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没有义务查找继承人,但庭审调查时都会就此问题询问当事人,继承人是否有遗漏,法院不单独调查取证,需要当事人自行陈述或举证,法院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待被遗漏继承人出现时,可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