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自由权的四个方面是什么? |
释义 |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是公民参与各种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要件包括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自由也无法实现。 法律分析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只要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禁止拘禁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规定和行使自由与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的规定,即属违法。在司法实务中,只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应确认为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2.有损害结果。侵害人身自由权造成的损害事实,表现为行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所造成的客观表现和最终结果。客观表现指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使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思维状态的改变。最终结果是受害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损害。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当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自由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即成立该要件。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有归责性的意思状态,即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要件。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结语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与各种活动、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它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自由权利的先决条件。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难以实现。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侵犯行为、有损害结果、侵犯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侵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保护人身自由权是法律的使命,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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