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的普遍性又称“法的普遍约束力”。 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为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或国度的一般人或组织的行为,规定了统一的和普遍的模式、方向和标准。 在法所设定的条件下,一般的人(所有的人)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特定的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