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个并没有十分明确是期限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按照最高院的规定,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要及时按法律通知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扣划至法院账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6.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司法解释只是规定法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未明确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在几天内采取执行措施。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计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计录或清单作为记帐凭证。 第四十条规定,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二年备查。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