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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领失业保险金还是补助金
释义
    一、先领失业保险金后再领失业补助金
    领了失业补助金之后就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了,可是,领了失业保险金之后还能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也无法与此同时领取。
    二、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两项完全不一样的政策,具体有以下区别:
    1、性质失业补助金主要是针对疫情期间失业的人,该政策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是对中断就业的人的一项临时性补助;而失业保险金是长期性、常规性的失业保障。
    2、领取条件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是中断就业的人群就符合,无论是否主动离职或是失业保险金是否缴足一年;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更加苛刻,必须是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3、发放标准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领取的,领取时间不超过6个月,标准是按照所在地规定发放的;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按照规定条件可以多次领取,标准也不会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越长,能领的钱越多。
    三、失业保险金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
    四、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五、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六、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期限6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_б当O战鸬谋曜迹墒 ⒆灾吻⒅毕绞腥嗣裾范ǎ坏玫陀诔鞘芯用褡畹蜕畋U媳曜肌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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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