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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动辞去县长职务是因为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主动申请辞去领导职务意味着:一是申请人有更适合自己的发展规划,比如去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单位,更动发挥自己的所长;二是申请人觉得现在领导职务不能胜任,或者是自己生活中想得更开,回归家庭和生活,辞职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生活和照顾家庭。三是因为在以前的工作的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辞职。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八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者公职。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对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同时辞去公职的,党委(党组)除对是否同意其辞去领导职务作出决定外,还应对是否同意其辞去公职作出决定。(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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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