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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裁定书具体是什么意思?
释义
    裁定书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由此看来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在我国,如果要依法准许上诉或抗诉的裁定,应该制作相关的裁定书,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我们知道打官司的时候总会听到这样一句话,最高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是最后的结果,并且每个人都必须遵从法院的判决。当然了如果对法院额判决有意见,那么可以进行起诉处理,但是起诉也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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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