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的打架斗殴行为,只要双方和解能化解矛盾就不会受到处罚。但是调解不成,虽然没有伤,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双方存在肢体冲突,对方又因此产生了损伤后果,则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对于谁先动手或者挑衅,可以成为判断责任的一个标准。在斗殴过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对于先动手或者有挑衅行为的一方的责任肯定大于另外一方,在判罚方面相应的也会重一点。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公安机关在对打架的行为进行调查时,应当对打架的原因以及责任情况进行认定进行处罚和处理,不同的原因以及不同的伤害后果导致后期的判罚也是不同,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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