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校园伤害事故应当赔偿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的赔偿范围,即造成人身伤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是指人身伤害所致残疾,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是指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所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4、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中,因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应该予以抚慰金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