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了怎么处理自己的社保 |
释义 | 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是有个人账户的,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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