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胎儿的利益,主要指胎儿的人格与财产利益,通常表现为继承、接受赠与的利益,但并不限于这两种利益。 2、民法典第十六条的示例,并不是将胎儿的利益限制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两方面,该条用了一个“等”,表示胎儿的抚养费、胎儿在孕育过程中遭受损害,或父母受到人身伤害影响对胎儿出生后的抚养等以及胎体损害赔偿等方面均享有受保护的利益。 一、未出生的胎儿继承哪些遗产 未出生胎儿能继承遗产。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分娩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民法典规定胎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胎儿在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领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