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如何附带行政赔偿 |
释义 | 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而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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