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投合伙企业怎么申请 |
释义 |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征求意见后,取得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和聘任(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同时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经营范围涉及预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缴纳登记费,领取受理通知书按照验收通知中规定的日期进行许可。申请合伙企业登记,应当提交文件、证件。 申请合伙企业的流程具体如下: 1、承办人受理申请; 2、审批人员核准; 3、领导审核; 4、发照,申请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综上所述,经营范围涉及预审批事项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除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名册和董事、经理、监事名册。组织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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