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教师到校长,都要进行定期流动,每年流动率接近20%,同一行政区内流动占55%左右,在偏远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双向流动的教师占55%左右。2、公立中小学老师平均6年会流动一次,校长3——5年流动一次,这样可以完成小学6年一个周期,初中2个周期的教学任务,防止频繁换老师给学生学习带来的冲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